公告112年4月1至5日為兒童節及清明節連續假期,本監辦理接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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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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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因應兒童節及清明節連續假期,112年4月4日(星期二)為兒童節,112年4月5日(星期三)為清明節,依規定各放假一日,不辦理收容人接見及送入飲食事宜。
二、因應連假之故,原訂當月第一個星期日辦理之假日接見,由112年4月2日(星期日)彈性調整為112年4月3日(星期一)。112年4月3日(星期一)全天辦理收容人接見及送入飲食事宜,接見登記時間自上午8時至11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