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檢舉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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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檢舉事項
遇下列情況您可以向本監政風室檢舉或反映:
- 本監人員執行職務,藉機需索、收受賄賂或違法包庇等違法情事。
- 本監人員辦理工程或採購案件,涉有洩漏底價、驗收不實或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等違法情事。
- 本監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或竊取、侵占公有財物、職務上保管之非公有財物等違法情事。
- 本監員工接受不當飲宴、餽贈或涉足不當場所等違反廉政倫理規範情事。
- 其他有關公務員貪瀆不法事項。
- 本監各項業務流程中,您有興革意見者。
二、檢舉貪瀆獎勵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經法務部審核決議,將依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其金額最少新臺幣(下同)30萬元,最高可達1,000萬元,標準如相關圖片。
另檢舉獎金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後,即應給予3分之1,俟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給予其餘獎金。已發放之獎金,除檢舉人有誣告行為,經判決確定者外,不予追回。
三、檢舉貪瀆保護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四、檢舉管道
1、本監廉政信箱: tywn@mail.moj.gov.tw
2、本監檢舉電話:03-4807958
3、法務部廉政署
- 24小時檢舉專線:0800-286-586 (0800-你爆料-我爆料)
- 傳真號碼:(02)2381-1234
- 網頁填報:請參見法務部廉政署檢舉信箱 https://www.aac.moj.gov.tw/7170/278724/
- 郵政信箱: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 現場受理: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