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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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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監前收容人柯O霜等24名尚有待領金未領回,請於公告日起6個月內來監辦理領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3
  • 資料點閱次數:625

本監前收容人柯O霜等24名尚有待領金未領回,請於公告日起6個月內來監辦理領回,若於公告六個月後尚未領回者,本監依監獄行刑法第80至82條(羈押法71至74條)規定,將上述款項予以歸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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