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監接見室如接獲確診者足跡時將暫停辦理接見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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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法務部矯正署111年4月27日法矯署醫字第11106002000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監接見室如接獲確診者足跡通知時,將立即暫停辦理接見、送入財物、臨櫃購物等服務,並進行清消作業及內部疫調。
二、清消作業將於接獲確診者通知日之次日完成,並於第三日(遇假日順延至上班日)恢復辦理接見相關服務,暫停及恢復接見期程
將另行公告。
三、請民眾多加利用通訊設備接見,本監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調整防疫措施,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