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一、109年10月1日(星期四)為中秋節,故本監依規定放假一日,不辦理接見及寄入飲食事宜。二、因應中秋節連續假期之故,原訂當月第一個星期日辦理之假日接見,由109年10月4日(星期日)彈性調整為109年10月2日(星期五)。109年10月2日(星期五)全天辦理接見及寄入飲食事宜,接見登記時間自上午8時至11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