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9年2月28日(星期五)為和平紀念日,依規定放假一日,不辦理接見及寄入飲食事宜。 二、109年3月1日(星期日)為當月第一個星期日,依規定辦理假日接見,全天辦理接見及寄入飲食事宜,接見登記時間自上午8時至11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