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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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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8
  • 資料點閱次數:128

性騷擾                       臨床心理師

「一切不受歡迎、與性或性別有關,會讓人感到不舒服,覺得被冒犯、被侮辱的言行舉止,甚至影響到當事人的就業或就學,即可構成性騷擾。」

  1. 言語:猥褻的話、開黃腔、話中不當隱喻(男人婆、娘娘腔)
  2. 行動上:毛手毛腳、胡亂吹口哨、色眼亂瞄、故意親(貼)近、糾纏不清。
  3. 視覺上:不堪入目的影片、色情海報、衣著暴露、暴露性器官。

性侵害

  1. 性侵害不是性,而是暴力
  2. 只要沒有經過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藥物控制或其他違反意願的方式發生性行為,都算性侵害
  3. 即使兩情相悅,未滿16歲,也是性侵害

遭到性侵害是受害者的錯?

公正世界理論在公正的世界裡,好人有好報,壞人會受到懲罰。若受害者是好人,此信念便會遭到挑戰,人們會感受到強大的不安全感,即自己也可能是潛在受害者。因此人們會不自覺的扭曲被害者形象,以維繫自身的安全感。但事實上,很多危險是無法預測的,性侵害也包括在內。

對於受害者而言,比起懲罰加害者,他們更需要的是不帶批判的傾聽與社會的支持,改用正面的理解和接納,一起撫平社會上的傷口。

性同意權(Only yes means yes)

任何人、性別、職業,在任何場所都有相同的「性同意權」。性要在雙方「意識完全清楚」、「自願地」情況下發生,中途反悔也可以喊停。不因具有現任前任伴侶身分,就永遠獲得對方的「性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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