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華民國109年10月1日至4日為中秋節節連續假期,本監辦理接見相關事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9-07
- 資料點閱次數:1083
公告事項:
一、109年10月1日(星期四)為中秋節,故本監依規定放假一日,不辦理接見及寄入飲食事宜。
二、因應中秋節連續假期之故,原訂當月第一個星期日辦理之假日接見,由109年10月4日(星期日)彈性調整為109年10月2日(星期五)。109年10月2日(星期五)全天辦理接見及寄入飲食事宜,接見登記時間自上午8時至11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