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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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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收容人依行刑累進處遇級別(三級以上)每週可辦理二次以上接見者,本監自110年9月14日起暫停LINE視訊接見,改以電話接見、遠距接見及行動接見等方式辦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9-10
  • 資料點閱次數:748

依據:依法務部矯正署110年7月23日法矯署安字第1100400440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監自110年8月9日起有限度開放辦理一般接見,以親屬或家屬為原則,每位收容人每週接見以一次為限。惟依累進處遇級別每週可辦理二次以上者,自110年9月14日起,得視其需求每週申請辦理電話接見一次;或由家屬申請辦理遠距接見或行動接見。
二、考量機關行政量能及各場舍人數,收容人申請電話接見統一辦理時間如下:
(一)星期一:一工、炊場、孝舍。
(二)星期二:七工、習藝區、親子園地、勵志舍、搬運隊。
(三)星期三:五工、六工、合作社、科室視同作業。
(四)星期四:二工、仁舍、監外作業、和舍。
(五)星期五:三工、四工。
三、機關拒絕或中止接見事項依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四、辦理通訊設備接見,矯正機關不會索取非必要個人隱密資料(如銀行帳戶等),也不收取任何費用,切勿聽信來路不明之訊息等資訊,以避免遭受詐騙。
五、如有接見相關問題請來電詢問,接見室(03)4807959分機233、戒護科(03)4807959分機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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